期望在Linux中,fd 打开文件描述符的最大数量是否合理?

期望在Linux中,fd 打开文件描述符的最大数量是否合理?

我正在编写一个需要处理许多开放套接字的服务器,因此我使用setrlimit()来设置打开文件描述符的最大数量(以root身份,在删除权限之前),如下所示: #include sys/resource.h#define MAX_FD_C 9001if (setrlimit( RLIMIT_NOFILE, (struct rlimit){.rlim_cur = MAX